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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大商所关于2018年劳动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18-04-20 来源:交易风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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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8年劳动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6%和8%;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8%不变;焦炭、焦煤、铁矿石、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8年5月2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黄大豆2号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5%和7%;鸡蛋品种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8%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2018年劳动节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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