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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2021-12-03 来源:交易风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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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2021996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12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自202112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二、自202112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三、自202112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205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0/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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