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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我们共同的责任

2020-05-22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APP,期货知识码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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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三反”?

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明确指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统称“三反”。

 

二、“三反”包括哪些内容?

(一)反洗钱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等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

(二)反恐怖融资

反恐怖融资是指打击和防范以下恐怖融资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等。

(三)反逃税

反逃税是指打击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非法行为。逃税的主要表现有:伪造、涂改、销毁帐册、票据或记帐凭证;虚报、多报费用和成本;少报或不报应纳税所得额或收入额;隐匿财产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回已纳税款等。

 

三、“三反”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社会秩序总体和谐稳定。与此同时,各类经济犯罪,特别是洗钱、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税违法犯罪以及暴力恐怖活动形势依然严峻,金融领域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给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国家安全造成了损害和不容忽视的威胁。

“三反”遵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重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完善措施,明确了当前“三反”工作需要着力加强的工作任务,是《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来对国家反洗钱体系最全面的顶层设计,也是我国在“三反”工作领域深化改革的总体规划。通过落实“三反”各项措施,国家“三反”工作体系将更加完善,有利于有效防控风险,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

 

四、落实“三反”,我们从何做起?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融资、资产管理、财富增值和保值等服务,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其客户和自身负责。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提供资金支持,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一个为您频繁“通融”,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可能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融资的非法金融机构,能为您提供诚信服务吗?因此,一定要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

(二)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3.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三)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五)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1.开办业务时,请您带好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金融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如果您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将不能为您办理相关业务。

2.他人替您办理业务,请出示他(她)和您的身份证件

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需要核实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当他人代您办理业务时,需要对代理关系进行合理的确认。特别提醒,当他人代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存取大额资金时,金融机构需要核对您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身份证件到期更换的,请及时通知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金融机构只能对身份真实有效的客户提供服务,对于身份证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通知客户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新。超过合理期限未更新的,金融机构可中止办理相关业务。

(六)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截至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9亿多人。网络时代带给我们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地域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虚拟网络要时刻警惕,不可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七)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我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欢迎所有公民举报洗钱犯罪及线索。所有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举报信息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请在举报来件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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