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快讯 > 交易所公告 > 正文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炭指定厂库存货地点和标准仓单最大量的通知

2021-01-15 来源: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
宽屏阅读 字体大小: T | T

各相关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孝义市鹏飞实业有限公司焦炭指定厂库存货地点从日照港调整为公司生产所在地;调整后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170元/吨;标准仓单最大量从30000吨调整为45000吨,日发货速度从2000吨调整为3000吨。相关调整事项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炭指定厂库存货地点从连云港调整为公司生产所在地;调整后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170元/吨;标准仓单最大量从30000吨调整为45000吨,日发货速度从2000吨调整为3000吨。相关调整事项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焦炭指定厂库存货地点从日照港调整为公司生产所在地;调整后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100元/吨;标准仓单最大量从30000吨调整为45000吨,日发货速度从2000吨调整为3000吨。相关调整事项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1:调整的指定交割仓库联系表.doc

  附件2:调整的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表.doc

来源:http://www.dce.com.cn/dalianshangpin/yw/fw/jystz/ywtz/6265872/index.html

转载声明

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本网站亦不保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凡据此入市者,风险和责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该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者不希望被转载的,请发送邮件到website@citicsf.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相关内容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