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生效时间:2021年11月1日

引言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下称“我司”或“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可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遵循以下个人信息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为您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务:

1、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

我们会严格遵守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2、目的明确且合理

我们会出于明确且合理的目的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在处理过程中采取对您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3、最小且必要

我们将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4、清晰且透明

我们努力使用简明易懂的表述,向您介绍我司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便您清晰地了解我们的信息处理方式。

5、将个人信息保护融入服务各环节

我们在服务、运营的各个环节,融入个人信息保护的理念。

本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下称“本规则”)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司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司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三、您所享有的权利

四、我们对外提供、分享的信息

五、未成年人保护

六、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七、本规则如何更新

八、投诉、建议、如何联系我们

九、定义

希望您仔细阅读本规则,详细了解我们对信息的收集、处理方式,以便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服务并作出适当的选择。我们努力用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达,并对本规则中与您的权益存在重大关系的条款及敏感个人信息和其他我们认为对您重要的信息,采用粗体字进行标注以提示您注意。

一、我司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我司仅会出于本规则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如果您选择不提供某些必需的个人信息,我司可能无法为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无法处理您的申请等请求。

(一)我司直接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及如何处理

如果您作为客户选择我司为您的期货(含期权)开户和交易、基金开户和交易、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提供服务,或如果您作为应聘者应聘我司的岗位,为了合法合规地提供服务,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保证我司的合法合规运行,我司将收集您相关个人信息,并在实现以下所述目的范围内使用:

处理目的

个人信息种类

处理方式

保存期限

法律基础

为客户期货开户及交易提供服务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证件照片等身份信息、联系地址、手机号码资金账号、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信息、头部正面照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交易所提供。

20年

履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期货市场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等规定所要求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为客户基金开户及交易提供服务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等身份信息、联系地址、手机号码、基金账号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管理人、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20年

履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等规定要求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为客户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供服务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证件照片等身份信息、联系地址、手机号码、银行账户、头部正面照

收集、存储、使用

20年

履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家庭或个人金融资产证明、投资经历证明

收集、存储、使用

20年

履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委托人为产品的,其穿透后的委托人姓名、身份证、持有份额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提供。

20年

履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法定义务及履行中国基金业协会要求所必需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有效身份信息

收集、存储、使用

至《资产管理合同》终止之日

订立、履行《资产管理合同》所必需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有效身份信息、产品持有份额、委托人资产净值、委托人认购、申购、赎回、分红等份额变化流水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提供。

20年

履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用于开立资管产品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客户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或者身份证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开户券商、期货商提供。

20年

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操作指引》《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等规定,开立资管产品证券户、期货户、股东账户等涉及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为客户期货投资咨询提供服务

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号码、有效期、身份证件照片等有效身份信息

收集、存储、使用

至《期货投资咨询合同》终止之日。

订立、履行《期货投资咨询合同》所必需

履行适当性管理要求

姓名、住址、职业、年龄、有效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号码、有效期、照片等联系方式收入来源和数额、头部正面影像资料、录音资料、资金账号、银行结算账户、财产及金融资产情况、投资知识及投资经验、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诚信记录、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实际受益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等证件信息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交易所提供

20年

履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规定所要求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履行反洗钱要求

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客户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或者身份证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当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供。

20年

履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法定义务所必需

履行看穿式监管要求

IOS:信息采集时间、移动终端IP地理位置信息、操作系统版本、设备名、设备类型、网络运营商、通用唯一识别码(UUID)

Android:信息采集时间、移动终端IP地理位置信息、操作系统版本、设备名、设备类型、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移动设备识别码(MEID)设备MAC地址、手机号码、设备序列号、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IMSI)、IC卡的唯一识别号码(ICCID)

中继代理:(从中继代理获取,转发)客户交易终端公网IP、客户交易终端公网端口号、客户交易终端登入时间

收集、储存、传输、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提供

20年

履行《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履行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报送要求

姓名、现居地址、税收居民国(地区)、居民国(地区)纳税人识别号、出生地、出生日期

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向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提供。

5年

履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法定义务所必需

为客户的期货交易提供银期转账服务

姓名、有效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号码、有效期、照片等、交易记录,包括资金账号、银行卡密码、资金密码、开户行名称、银行卡卡号、银行卡有效期、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交易流水等

收集、存储、使用

20年

履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法定义务及订立、履行银期转账协议所必需

为客户的基金交易提供银证转账服务

姓名、有效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号码、有效期、照片等、交易记录,包括资金账号、银行卡密码、资金密码、开户行名称、银行卡卡号、银行卡有效期、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交易流水等

收集、存储、使用

20年

履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法定义务及订立、履行三方存管协议所必需

为客户注册互联网账户、账户密码校验提供服务

手机号码互联网账号密码

收集、存储

至客户互联网账户注销之日

订立、履行互联网账户协议所必需

与客户联络,以实现客户请求

您通过填写表格、赐予名片、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或书面形式等与我司联系时提供的联系信息等

收集、存储、使用

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须的最短时间

个人同意

了解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聘申请中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年龄、学历、过往职业经历等

收集、存储、使用

收到应聘申请后5年

个人同意

当我司要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我司会依法告知及/或征求您的同意

(二)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请您知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以下情形中,我司处理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存储信息的地点和期限

1、存储信息的地点

我们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境内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

2、存储信息的期限

我司仅在实现本规则所述目的所必须的最短期间及/或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要求的时限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会按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所规定的期限保存您的信息。如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客户资料保存期限自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二、我司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为您的信息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以防止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访问或披露。

●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您的信息安全。

● 我们将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信息的安全。

例如,我们使用加密技术、脱敏、匿名化处理等手段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对敏感个人信息加强保护。

● 我们建立流程和组织确保信息安全。

例如,我们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查。

● 若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我们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以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您。

● 我们对APP使用加固方式,对于信息的传输采用加密技术,防止用户信息丢失。

三、您所享有的权利

(一)您的权利

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可适用的法律法规,我司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1、查询、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希望查询、复制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按照下述第(二)款-“权利的行使方式”在移动终端自行操作或联系我司执行此类操作。

2、更正、补充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您可以按照下述第(二)款-“权利的行使方式”在移动终端自行操作或联系我司更正、补充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核实,并及时更正、补充。

3、转移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希望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您可以联系我司,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我们将及时处理您的转移需求。

4、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主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您也可以向我司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司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未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2)如果我司停止提供产品或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

3)您撤回同意;

4)我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违反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您注意,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我司将及时予以说明,并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5、要求对本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如果您对于本规则的任何部分有疑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6、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对于非必要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通过本规则中披露的联系方式向我司提出给予或撤回授权同意,您也可以通过注销账户或通过移动设备设置关闭设备权限的方式自行操作。

当您撤回同意后,我司将不再收集、使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

(二)权利的行使方式

1、线上渠道

(1)查询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是期货开户客户,您可以登录“中信期货APP”实现查询操作。具体路径如下:

● “中信期货APP”——“我的”——“掌上营业厅”——“期货开户相关”——“去办理”——“我的基本资料”;及

● “中信期货APP”——“我的”——“掌上营业厅”——“信息查询”——“去办理”——“我的账户信息”。

如果您是基金开户客户,您可以登录“中信期货APP”实现查询操作。具体路径如下:

“中信期货APP”——“我的”——“掌上营业厅”——“信息查询”——“去办理”——“我的账户信息”。

(2)更正、补充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是期货开户客户,您可以登录“中信期货APP”实现更正、补充操作。具体路径是:“中信期货APP”——“我的”——“掌上营业厅”——“期货开户相关”-“去办理”——“我的基本资料”,在该界面点击修改标识选择变更项进行信息填写。

2、线下渠道

您还可以通过本规则上载明的联系电话联系我司实现您的上述权利。如您是我司客户,也可直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为保障安全,我司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我司将在收到您的要求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15个工作日内或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如有)反馈您。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司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司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司可能会予以拒绝。

四、我们对外提供、分享的信息

1、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分享可用于识别您个人身份的信息(例如您的姓名、账户等),除非获得您的事先单独/书面授权,或依法需予以对外披露的。

2、我们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伙伴等分享已经匿名化或去标识化处理后的信息,但我们将会要求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避免识别出个人身份,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该等分享将主要用于以下用途:

·向您提供我们的服务;

·实现“我司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部分所述目的;

·履行我们在本规则中的义务和行使我们的权利;

·理解、维护和改善我们的服务。

3、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当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等交易导致向第三方转移您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通过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告知您相关情形及信息接收方的名称及联系方式,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不低于本规则所要求的标准继续保护或要求新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继续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4、我们会将所收集到的信息在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后用于内部大数据分析。

例如,我们将收集到的信息在进行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后形成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的内部分析报告供公司内部决策参考。

5、公开披露

(1)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如确需披露,我司会告知您披露个人信息的目的、类型;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还会告知敏感个人信息的内容,并事先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2)请您理解,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而无需事先征得您授权同意,但我们会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事先告知您

● 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

●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您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未成年人保护

我们的服务面向成年人。我们不主动收集、处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事先未知晓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如您对此有相关疑问或权利请求时,请通过本规则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在合理的时间内处理并回复您。

六、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我们的所有对客户的服务,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均适用本规则。

如果我司的某些服务有其特定的隐私政策/声明,该特定隐私政策/声明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服务中如何处理您的信息。

如本规则与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声明有不一致之处,请以该特定隐私政策/声明为准。

请您注意,本规则不适用由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服务。

例如,您通过使用我司进入第三方主体运营的服务页面时由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服务。

该第三方主体会按照其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则/指引来收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需要仔细阅读其规则内容。

七、本规则如何更新

我们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我们对于个人信息收集、处理的变化适时修订本规则内容。

如该等变更会导致您在本规则项下权利的实质减损,我们将在变更生效前,通过在我们官网页面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您。请您注意及时查阅。

八、投诉、建议、如何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拨打我司400-990-8826服务热线、或到我司各营业网点咨询或反映。受理您的问题后,我们会及时、妥善处理。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我司全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邮编:518048

联系电话:400-990-8826

九、定义

(一)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二)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三)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四)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