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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中心】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修订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1-16 来源: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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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能发〔202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的公告》(〔2026〕4号),经研究决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修订实施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合约月份修订实施方面 

  合约月份调整自2026年2月10日(周二)起实施,增挂EC2605、EC2607、EC2609,考虑到主力合约切换,不增挂EC2603。2026年3月31日(周二),增挂EC2703。后续月份,按照合约规定增挂。 

  二、最小变动价位修订实施方面 

  最小变动价位调整自20265月11日(周一)起实施。实施后相关调整安排如下: 

  (1)2026年5月8日结算仍按原有规则执行;5月8日结算价作为5月11日结算时的前结算价。 

  (2)2026年5月11日按照修订后最小变动价位条款调整行情、行情展示的前结算价、前收盘价后,发布即时行情,即合约价格末位数为0和5不做调整,末位数为1和2调整为0,末位数为3、4、6和7的调整为5,末位数为8和9的调整为0、并向前进1位。调整后的前结算价将应用于涨跌停板幅度、保证金计算。交易所官网和会服系统等交易快讯、延时行情初始化和盘中行情的前结算价、前收盘价会使用调整后价格。 

  本通知解释权归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6日

来源:https://www.in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601/t20260116_830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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