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市场合力,做精做强市场推广,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上海期货交易所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上期所”)2026年将继续打造合办市场活动品牌,持续推进“会员同行”项目。2026年项目以“继续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交易所,更好服务和引领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重点引导会员单位和行业协会向服务实体经济聚焦,鼓励更多实体企业参与期货市场,运用期货工具管理风险。
一、项目内容
“会员同行”项目聚焦期货市场知识普及、行业品种动态深度解析及投资者教育与权益保护工作,旨在提升市场参与者的专业认知与风险防范能力。活动分为重点类活动与常规类活动两大板块。
会员单位在组织开展本项目各类活动时,除调研类活动外,在每次活动开展中,须设置专门议题,全面、及时、准确地向活动参与受众揭示期货市场潜在风险,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包括资产与经验要求、风险揭示义务、动态投资者分类、市场认知能力以及其他需要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内容。
(一)重点类活动
重点活动主要分为指导活动和行业品牌活动两大类,原则上都按重点活动费用标准支持。
1.指导活动
上期所将定期发布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上新改旧、创新业务、品种国际化以及中小投资者保护等主题。会员单位和行业协会结合上期所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高产业客户参与度等目标举办各类培训活动,助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此外,上期所鼓励会员单位在西部地区以及兴边富民政策地区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2. 行业品牌活动
指与上期所品种、业务发展契合度高,已形成自身特色并具备行业影响力的会员品牌活动,或由地方证监局、相关行业协会主办、会员单位承办且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重点活动。
(二)常规类活动
指会员单位自主举办的市场活动,原则上按普通活动费用标准予以支持。活动内容应聚焦:期货期权基础知识、交易制度、业务规则;上期所品种相关内容及规则宣讲;投资者风险揭示与防范教育,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期货功能。
二、活动类型
合办活动类型主要分为:调研活动、线下活动和线上活动三大类(原则上优先支持调研活动、线下活动)。
(一)调研类活动
调研活动分为定向培训和企业考察,具体标准要求见表1。
表1:调研类活动费用标准及活动要求

(二)线下类活动
线下活动须围绕上期所品种,强化投资者教育,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并符合上期所重点工作安排。费用按参会人数分档核算,具体标准及要求见表2。
表2:线下活动费用标准及活动要求

(三)线上类活动
线上活动具体标准及要求见表3。
表3:线上活动费用标准及活动要求

三、合作流程
(一)签订合作协议
有合作意愿的会员单位、行业协会须与上期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举办投资者教育活动服务协议》或《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投资者教育活动服务协议》(2025年已签署的无需重签)。
(二)建立内部制度
会员单位开展项目合作,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审批节点责任,确保各环节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期所各项业务规则。上期所将不定期通过现场或非现场的检查方式对相关制度建立工作进行抽查。
(三)活动申请
会员单位需在单场活动举办前至少5个工作日,在上期所市场活动系统https://cwpt.shfe.com.cn/内提交活动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表4。
表4:申请材料要求

(四)活动审批
上期所依据合法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原则进行审批。活动获批后,会员单位须严格按计划执行。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议程(含讲师、议题、日期、地点等),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变更申请,经上期所同意后方可继续。
(五)活动总结
合作单位须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场活动系统上传总结材料,包括:活动总结、照片、加盖公章的签到表(模板见附件)、讲师课件、活动视频(调研活动免交;线下活动提交关键节点不少于5分钟剪辑;线上活动提交全程录像)及线上直播数据证明。逾期未上传视为放弃该次活动结算。
(六)费用报销
上期所审核通过后,依据实际开展情况及费用标准确定最终支持金额。合作单位须在上期所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填写对应的活动编号),上期所核验无误后一次性对公转账支付。
四、合规管理
合作单位对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负第一责任。上期所将严格审核培训内容与活动真实性,并采取现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如发现活动各项费用不符标准、材料遗漏或造假及其他违反协议的情形,上期所有权取消费用支持,已支付的可要求退还,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限制性措施。
此外,为压实会员主体责任,自2026年起,活动结算流程由上期所发起,会员端经办人上传发票后须经首席风险官在市场活动系统中确认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规性后,再提交上期所完成费用报销。
上期所对本指引享有最终解释权。如因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变化需全部或部分中止、调整本方案,上期所将及时通知。会员单位若违反国家法律或上期所相关规则,或在活动过程中出现不当情形,上期所可采取口头警告、取消活动结算申请等措施;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酌情调减基础额度,暂停或终止本年度合作;已拨付的项目款项可部分或全额追缴。
附件:
1. 联系人确认表
3. 活动签到表
4. 活动总结表
5. 服务案例模板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