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6〕66号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白银品种各合约自2026年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起,未取得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其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在进入临近交割月份(交割月前一月和交割月份)时,自动转化的临近交割月份买入及卖出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均暂调整为0手。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2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白银品种各合约自2026年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起,未取得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其一般月份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在进入临近交割月份(交割月前一月和交割月份)时,自动转化的临近交割月份买入及卖出套期保值交易持仓额度均暂调整为0手。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2月11日
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本网站亦不保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凡据此入市者,风险和责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该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者不希望被转载的,请发送邮件到website@citicsf.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