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发〔2026〕144号
各相关会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提升商品期货市场价格影响力,精准服务实体企业风险管理需求,上海期货交易所(含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统称交易所)2026年将继续开展上期“强源助企”产业客户市场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一、项目内容
项目聚焦鼓励产业企业依托期货市场开展定价实践,充分发挥辐射带动效应,持续拓展期货价格应用场景,切实增强期货品种价格影响力。2026年拟开展10个品种子项目。其中,上期所品种包括:铸造铝合金期货、氧化铝期货、铅期货、不锈钢期货、热轧卷板期货、胶版印刷纸期货。上期能源品种包括:国际铜期货、20号胶期货、原油期货、集运指数(欧线)期货。
二、项目参与要求
(一)申请企业要求
最近三个自然年度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不存在交易所认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项目优先鼓励相关品种产业链头部企业参与,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申报资格将综合考量企业营收、产量、贸易量等规模指标。需注意,相关定价贸易合同的交易双方中,必须有一方为生产型或消费型企业,双方不得均为贸易企业。
(二)合作会员单位要求
最近三个自然年度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及交易所的重大处罚,无其他合规性限制情形。
具体细则以各子项目方案为准。
三、项目考核要求
(一)时间安排
项目申请周期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含当日);项目考核周期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含当日),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0日(含当日)。
(二)项目考核指标
将依据申请企业在考核期内,以申请标的期货价格为基准签订的买卖合同执行量完成情况,给予相应费用支持。
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各子项目方案。
四、项目流程
(一)立项审批
会员单位负责对参与企业资质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6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向交易所各项目指定邮箱提交立项备案材料。
(二)签订协议
交易所与会员单位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强源助企”产业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强源助企”产业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同时,会员单位需与合作方签订配套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
(三)结项审批
会员单位需严格按照各品种方案要求,于2026年11月30日(含当日)前向交易所各项目指定邮箱提交结项材料。会员提交结项材料需严格执行“三流合一”标准,即确保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一一对应。
(四)资金流转
交易所以费用支持形式,对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予以资金保障。为明确实际受益人,会员单位在收到交易所拨付的支持资金后,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其与合作实体企业的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交易所将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情况,进行相关问询或实地调研,发现违反合作协议或相关规定的,采取取消相关合作项目参与资格、追回支持资金等处理措施。
本计划解释权归交易所所有。如遇不能满足本计划继续实施的条件时,交易所有权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场情况调整支持额度以及支持方式。
项目整体工作联系人:
陈 琛 021-68401465 chen.chen2@shfe.com.cn
周力琛 021-68402797 zhou.lichen@shfe.com.cn
各子项目具体工作联系人见附件。
附件:
1.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铸造铝合金期货项目方案
2.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氧化铝期货项目方案
3.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铅期货项目方案
4.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不锈钢期货项目方案
5.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热轧卷板期货项目方案
6.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胶版印刷纸期货项目方案
7.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国际铜期货项目方案
8.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20号胶期货项目方案
9.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原油期货项目方案
10.2026年上期“强源助企”市场培育(定价类)集运指数(欧线)期货项目方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