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16号
近期,我所收到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翌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浙江景诚实业有限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材料,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纸浆期货厂库提货地由山东省青岛港前湾港区内经八路 1 号调整至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洮河路 21 号。
二、同意金翌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纸浆期货厂库提货地由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港区1路调整至江苏省常熟市碧溪街道富华路3-3号。
三、同意浙江景诚实业有限公司纸浆期货厂库提货地由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侧(淮河东路千山北路交叉口,小石头村南)调整至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洮河路19号。
四、自公告之日起,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翌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和浙江景诚实业有限公司应按调整后的提货地开展纸浆期货厂库的各项业务。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