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大商所发〔2020〕646号通知:自2021年1月4日起,调整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品种手续费。郑商函〔2020〕481号通知:2021年1月1日起,对棉花、白糖、菜籽油、菜籽粕、PTA、动力煤、甲醇、玻璃、锰硅和硅铁品种的非1、5、9合约,从进入交割月前5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调整其手续费标准。根据交易所通知,我司将对上述相关合约手续费标准进行同步调整。您的手续费标准可以在交易软件快期(V2)上查询。如有疑问,请咨询开户营业部或公司客服热线。
特此通知。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