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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5-11 来源:交易风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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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安排,现就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自2023年5月15日(周一)起上市交易。上市当日8:55-9:00集 合竞价,9:00开盘。5月15日(周一)当晚,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开展夜盘交易。之后,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时间与标的期货一致。

二、挂牌合约月份

首日挂牌的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月份分别从EG2307、EB2307开始。

乙二醇期权首日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G2307、EG2308、EG2309、EG2310、EG2311、EG2312、EG2401、EG2402、EG2403、EG2404;  

苯乙烯期权首日挂牌10个合约月份,分别为EB2307、EB2308、EB2309、EB2310、EB2311、EB2312、EB2401、EB2402、EB2403、EB2404。

三、挂盘基准价

由大连商品交易所在上市前一交易日公布。

根据BAW美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模型中的利率取最新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波动率取标的期货合约90天历史波动率。

四、单笔最大下单量

1000手。

五、持仓限额管理

期权合约和期货合约分开限仓。

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品种的持仓限额。对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其持仓合并计算。

乙二醇期权持仓限额为8000手,苯乙烯期权持仓限额为12000手。

六、合约询价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以大商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上限为200次。

七、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收取比例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涨跌停板幅度与乙二醇期货和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为控制风险,期权公司保证金按照交易所公布的公式收取,其中乙二醇期权公式中标的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6%;苯乙烯期权公式中标的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6%。

八、相关费用

自以上品种上市起,您可以通过公司交易软件快期(V2)查询交易手续费标准。如您未在2023年5月15日收盘前对手续费标准提出异议,视同您接受公司手续费方案。

九、行权与履约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为美式期权,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及到期日,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在到期日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到期日结算时,对剩余未提出行权或取消自动行权申请,且相对结算价有实值额(考虑手续费)的期权多头持仓做自动行权处理,其他期权持仓做自动放弃处理。

十、权限相关

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的产品服务等级为R4。

2023年5月15日起新客户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加开品种权限流程申请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权限(勾选大商所商品期权大类即可)。

截止2023年5月12日,存量非销户客户已有大商所商品期权交易权限且和R4级产品匹配的(专业投资者或C4及以上级别的普通投资者)可自动获得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权限。

截止2023年5月12日,存量非销户客户和R4级产品不匹配的(C3及以下级别的普通投资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加开品种权限流程申请乙二醇期权和苯乙烯期权交易权限(勾选大商所商品期权大类即可)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新品种上市,市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做好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合规交易。

特此通知。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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