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使用的 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影响您的浏览体验。
请升级至最新版 Microsoft Edge 或使用 Chrome、 Firefox 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
《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1月20日起实施。
自2025年11月20日起,允许按照GB/T 6516-2025、ASTM B39-79(2023)生产的电解镍制作标准仓单履约交割。自2027年11月18日起,按照GB/T 6516-2010、ASTM B39-79(2013)生产的电解镍不得入库制作成标准仓单,原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
1.修订说明
2.修订对照表
3.《上海期货交易所镍期货合约》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0月31日
本网站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本网站亦不保证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及入市依据。凡据此入市者,风险和责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该文章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者不希望被转载的,请发送邮件到website@citicsf.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