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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期所】关于征集铂期货指定质检机构的通知

2025-11-07 来源:广州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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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期所发〔2025〕3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铂期货上市准备,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现公开征集铂期货指定质检机构。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质检机构应为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检验业务;

(二)质检机构的检测项目获得中国计量认证(CMA)等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其中,申请铂锭的质检机构,该证书认定的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与YS/T 1379-2020或YS/T 1493-2021要求相一致;

申请海绵铂/铂粉的质检机构,该证书认定的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与YS/T 1379-2020或YS/T 1493-2021要求相一致。对于灼烧损失量的检测,证书认定的检验所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与GB/T 1419-2015附录B要求相一致;

(三)主要管理人员为专职人员,应当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管理经验和检验检测经历,具备较强的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技术实力,具备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并能满足本专业领域要求的检验检测团队,人员层次结构合理,主要检验检测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

(四)有相应交割商品所需的检化验等制度;

(五)质检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科学、公正、及时、准确地出具检验结果,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六)配备符合检验检测要求的设备,设备的管理、维护、计量等符合要求,保持良好的性能状态;

(七)具有良好的行业信誉,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和被取消指定质检机构资格的记录;

(八)检测能力可覆盖一个或多个区域,如:广东省、江苏省、湖南省、云南省、甘肃省、福建省、上海市、北京市。

(九)认可并承诺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相关业务规则等各项规定,符合所在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十)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对应品种相关的各项检验资格认可证书及申请品种检验能力对应附表的复印件,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的证明材料;

(四)质检机构情况简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机构基本情况、实验室及相关检验设备基本情况和照片、检验品种相关的仪器设备名录、生产厂家、使用年限、验证校对情况;质检机构及实验室组织结构图、主要管理人员情况,期货相关业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检验工作管理制度等;

(五)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遵守交易所各项规则,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六)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欢迎符合申请条件且愿意开展铂期货交割检验业务的检验机构,将规定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寄(送)至广期所,广期所将根据申请材料和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方式:刘老师(020-28183962)

          汪老师(020-28183747)

联系邮箱:liurz@gfex.com.cn;wangct@gfex.com.cn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南塔7楼,广州期货交易所商品一部

邮编:510630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5年11月7日

来源:http://www.gfex.com.cn/gfex/tzts/202509/3cb0663e61d24f95a2cb5f2d3939a2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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